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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热电技改项目环境影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热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 11月12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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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东乡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一、项目名称:热电技改项目
二、环评机构: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项目位于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渊山岗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总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4341.91m2,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8o11′9.91″,东经116o35′59.32″。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
四、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系统排水、脱硫系统排水和冷却水排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用作烟气脱硫用水;脱硫系统排水用作煤库煤加湿用水及冲灰用水;冷却水对锅炉、发电辅助设备进行降温,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煤烟气、氨气及煤场储运扬尘。锅炉燃煤烟气经分级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炉后钠钙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45米高烟囱高空排放,外排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SNCR脱硫系统氨气产生量较少且呈无组织排放,煤场储运扬尘采取喷雾抑尘措施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标准。项目煤棚和锅炉房分别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三)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来源于循环流化床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应优先选用功能好、噪声低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板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煤渣(炉渣和灰渣)和脱硫石膏渣。煤渣(炉渣和灰渣)和脱硫石膏渣为一般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环境监测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和环境监测计划,废气每半年监测一次;噪声监测每半年一次;固体废物每月处置情况检查一次。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号文件)要求,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文章来源:《江西煤炭科技》 网址: http://www.jxmtkj.cn/zonghexinwen/2020/0629/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