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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增两所公费师范生培养院校
本报讯 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陈雪红报道: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扩大省属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1年起,在总结江西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确定为本科公费师范生培养院校。
三所师范大学年计划招公费师范生2000名
《通知》明确,在培养规模和层次上,江西师范大学保持原定每年招收1000名公费师范生计划不变;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每年从省教育厅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中,调剂安排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各500名。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以培养普通高中教师为主,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以培养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为主,兼顾初中教师。
《通知》明确,公费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培养管理和就业安置等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省教育厅会同各高校于每年9月底前向各设区市教育、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反馈当年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名单;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反馈的名单,会同编制、财政、人社部门统筹安排好四年后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编制和岗位。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履约任教期限为6年
《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明确,省属师范大学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据了解,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与培养院校、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后,按协议回生源地中小学校任教,确保有编有岗,履约任教期限为6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结合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需要,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公费师范生到岗任教后,培养院校将一次性退回公费师范生在校四年所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公费师范生在毕业后可按国家有关政策攻读在职教育硕士,任教学校和所在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支持。
文章来源:《江西煤炭科技》 网址: http://www.jxmtkj.cn/zonghexinwen/2021/0426/1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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