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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7月起实施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张娜、实习生钟玉倩报道:6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监督和司法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大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多元化解决矛盾和江西省纠纷”(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条例》共有七章五十——四条五类制度,主要针对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
根据《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冲突纠纷调查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人员负责日常调查电网中的冲突和纠纷。 .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调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查。
电网人员在日常调查中发现矛盾和纠纷,应立即向综合管理中心信息平台报告。对于可能引起治安和刑事案件的纠纷,也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机构报告。
同时,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治理中心要加强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学校事故、和林业 解决土地权属、水利矿产资源、环境污染、物业服务等行业和专业纠纷的多元化服务平台,为辖区内的行业和专业纠纷解决提供服务。
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五种制度
确立原则和解的优先顺??序span>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遵循和解原则;
各责任方发现纠纷或接到当事人申请解决纠纷后,依法可以调解的,应引导当事人先协商解决;
如当事人不愿和解或和解不成的,指导调解;
< p>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或纠纷不适合调解的,由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选择其他合法途径解决。明确各级各类平台建设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五级综合治理中心是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
县(市、区)、镇(街道) )、村(社区)综合治理中心要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区)分区分别建立劳动争议、婚姻家庭、8类专业和行业争议解决服务平台。
构建多层次纠纷预防体系
建立和完善冲突与纠纷调查体系,包括日常调查、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重点调查;
建立健全社会冲突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
建立健全各类对接机制
《条例》对接现有诉讼、公安查处、检查等七大对接机制确定和完善对接、约谈对接、行政(政)对接、专项对接、中介对接等,形成相互衔接、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多元化解决能力的大型调解工作体系。
加强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劳动人事纠纷仲裁机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不得收取解决纠纷的费用。
二是服务保障。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社会力量办理纠纷解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互联共享,为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服务。
三是考核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级安全建设协调机构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责任制考核和安全建设考核,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进行监督。各自的行政区域。
文章来源:《江西煤炭科技》 网址: http://www.jxmtkj.cn/zonghexinwen/2021/0629/1642.html